“經(jīng)濟互助會”騙財近億元

2009-05-20 15:22:43      檢 察

  浙江省樂清市區(qū)一農(nóng)婦,憑借組織“經(jīng)濟互助會”這一騙人的老伎倆,在長達4年時間內(nèi)非法集資9000余萬元。至案發(fā)前,仍有44名受害人的8000萬元無法歸還。3月24日,陳美蘭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溫州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非法集資大案、要案時有發(fā)生,呈現(xiàn)出“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景象。非法集資者是如何讓受害者心甘情愿地掏出腰包,沉浸在迅速致富的美麗謊言中的呢?

  放長線釣大魚

  發(fā)達的工商業(yè)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與此同時,大量的民間閑散資金也亟待尋求出口,于是早期的民間借貸慢慢演變?yōu)楦鞣N名目繁多的“會”。隨著全球性金融危機的蔓延,民間融資再一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越來越多的閑散資金與資金鏈斷裂的企業(yè)開始以非法途徑對接。非法集資以“經(jīng)濟互助會”、“呈會”、“排會”等偽裝形式,再一次伺機出動。

  以前參加過“呈會”的陳美蘭認為“東山再起的日子到了”。她和幾名農(nóng)村婦女一起辦起了“經(jīng)濟互助會”,高息回報的誘餌很快就吸引了多人參與。

  “我們給出的月利息基本上是7%,比銀行利息高多了,也比一般放高利貸的中介機構(gòu)高。”陳美蘭說,她一般會選擇比較有閑錢又沒文化的婦女入會,因為她們不懂法律知識又容易被“高回報”誘惑。

  由于是會主,所以早期聚攏的資金由陳美蘭支配。她把資金通過高利貸方式貸給他人,從中獲取暴利。因為動作得當,早期入會的會員都嘗到了分紅的甜頭,陳美蘭也獲得了會員的信賴。

  “要吸收到更多的資金,放長線釣大魚這個道理我還是懂的。”陳美蘭說,“剛?cè)霑?,我都保證給他們足夠的分紅,定期發(fā)放,讓她們放心。這樣一來,她們就會把更多的錢放到會里,然后又充當活廣告,吸引更多的人入會。”

  然而,天上掉餡餅的美事沒能持續(xù)更久,它很快變成了天上掉鐵餅的慘劇。陳美蘭的“經(jīng)濟互助會”逐漸變成籌資手段,最后成了投機詐騙者的聚會,很多人的血汗錢被騙得精光。

  拆東墻補西墻

  2006年以后,為了吸儲更多資金,陳美蘭“經(jīng)濟互助會”的利息回報率和入會人數(shù)一樣,逐漸攀高。“雪球”越滾越大,經(jīng)營中雖有盈利,但遠不能支付集資款本金和高額利息。無奈之下,“只能是拿后入會會員的錢去補前期會員的利息,然后再吸引更多的人入會,補后入會會員的利息。”陳美蘭說。

  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陳美蘭虛構(gòu)了“經(jīng)營房地產(chǎn)”、“辦公司”等項目,以高額回報蠱惑人心。受害人李女士就是這樣掉進陳美蘭精心編織的陷阱里的。

  李女士從商多年,手頭有大量的閑散資金尋求投資。2008年初,陳美蘭以投資房地產(chǎn)為由,通過“互助會”會員介紹,向李女士借款100萬元,并許以2分的高利。在了解了陳美蘭的“經(jīng)濟互助會”的“口碑”后,李女士慷慨地拿出100萬元借給陳美蘭。“我也擔心那么多錢會不安全,就故意在3天后向陳美蘭索要借款。沒想到,陳美蘭原封不動地把100萬元還回來了,6萬元的利息一分不差。”李女士說,正是陳美蘭的這一爽快舉動,讓她放心了,又慷慨地借給陳450萬元。不料,這回借出去的錢,卻猶如肉包子打狗,至東窗事發(fā)時,仍有300萬元沒有收回。 [page]

  受害者趙女士告訴筆者,當初她也是看準了陳美蘭“經(jīng)濟互助會”的口碑,貪圖高收益,才投入150萬元資金,至案發(fā)仍有120萬元沒有追回。

  “投資房地產(chǎn)和開公司都是虛的名頭,借來的錢其實是用來返還其他外債和會員的利息。要撐住‘經(jīng)濟互助會’的門面,我才能借得到錢。”為了還債以及繼續(xù)維持“經(jīng)濟互助會”,陳美蘭打著會主的名號向他人高息借款用于“經(jīng)濟互助會”周轉(zhuǎn)。“我當時就想,必須弄到更多的錢才能補上這個窟窿。”陳美蘭對記者說。

  “拆東墻,補西墻”的緩兵之計,使“經(jīng)濟互助會”表面上光鮮亮麗,但實際上,它已經(jīng)是一個空殼。果不其然,2007年,陳美蘭的“經(jīng)濟互助會”因資金無法周轉(zhuǎn)瀕臨倒閉。

  埋下定時炸彈

  據(jù)樂清處置非法金融活動辦公室負責人透露,當時,溫州市卷入“經(jīng)濟互助會”活動的有20萬人,“經(jīng)濟互助會”會款達11.85億元。

  “像陳美蘭這樣從事非法集資的人,還大有人在。”浙江省樂清市處置非法金融活動辦公室負責人透露,截至目前,樂清市非法集資額達37億元。由于形式越來越多樣化,迷惑性越來越強,非法集資披著“大錢生小錢”的光鮮外衣大肆圈錢,再加上參與者的不配合,給取締整治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

  據(jù)溫州市檢察院經(jīng)辦檢察官介紹,與樂清市的很多“經(jīng)濟互助會”組織一樣,陳美蘭的“經(jīng)濟互助會”既沒有完善的財務(wù)規(guī)章制度,也沒有出納和會計。資金運轉(zhuǎn)僅靠白條、會單和流水賬。這種純由個人信用保證、運作缺乏法律保護和規(guī)范的方式,如同埋下的定時炸彈,一旦到了快速成長和資金供求失衡的時候,注定會土崩瓦解。

  盡管心里早已沒了底,但陳美蘭老掉牙的騙人把戲卻仍能一次次得手。原因很簡單,樂清市處置非法金融活動辦公室負責人說:“暴富的心理使部分受害人失去理智,甘冒風險參與到非法金融活動中,甚至為非法集資者充當保護傘,抵制有關(guān)部門的查處。”

  曾在處置非法金融活動辦公室工作過的王正濤告訴筆者,參加非法集資的人法律意識都比較淡薄,不愿如實報案。

  溫州市檢察院的檢察官提醒投資者,需增強理性投資意識,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zhì)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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