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新三板高分紅變了味兒

2017/04/14 09:47      何川 楊鳳

隨著新三板市場年報披露進入密集期,不少掛牌公司紛紛出爐分紅預案,其中高比例的現金分紅尤其引人關注。比如,業(yè)績同比大幅下滑55.3%的麟龍股份擬派現約2900萬元,還在IPO排隊上市的長江材料擬拿出逾九成的凈利潤來發(fā)放現金紅利。這種“土豪式”現金分紅看似很慷慨,但對公司長期發(fā)展未必有益,新三板企業(yè)現金分紅還應從實際出發(fā),量力而行。

一般來講,掛牌公司的利潤有兩個用途:要么作為股利支付給股東,滿足股東的股利要求權;要么留存公司作為內部融資再投資,滿足公司未來發(fā)展需要。公司現金分紅是回報投資者的基本方式。在新三板市場行情低迷的情況下,掛牌公司現金分紅既能給投資者帶來真金白銀的回報,又能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引導市場價值投資。

從目前現金分紅案例來看,確實有少數掛牌公司讓投資者、大股東和公司等多方實現共贏。比如,成大生物2016年度擬發(fā)現金紅包3.75億元,即使除去持股比例約七成的前十大股東之外,其余的1000多個小股東仍可獲得1億元左右的紅包。值得一提的是,這已是成大生物連續(xù)3年實施現金分紅,此前2014年和2015年公司曾分別派現3.6億元和1.87億元。

不過,還有不少掛牌企業(yè)的高分紅變了味兒。有的掛牌企業(yè)股權集中度非常高,往往只有幾個自然人,公司發(fā)放的高股利實際上支付給了幾個大股東,與普通投資者基本無關,只是被當作噱頭來炒作。有的企業(yè)大幅發(fā)放現金紅利還涉嫌大股東避稅。按照相關規(guī)定,原始股東如果持股滿一年以上,分紅不必交稅,若在二級市場套現,溢價部分則需要交稅。有的企業(yè)原始股東在IPO上市之前,由于不愿與新引入股東分享公司的留存收益,因而趕緊大手筆分紅,這種“不差錢”的做法與擠破頭上市融資形成反差。

可以說,上述“高分紅”的亂象已偏離了公司高比例現金分紅的初衷,這種做法不值得提倡,也很難持續(xù)。實際上,對于新三板企業(yè)而言,究竟該不該分紅、怎么分紅,應考慮公司發(fā)展的實際情況。

首先,股利分配應考慮公司的發(fā)展階段和生命周期。一般而言,初創(chuàng)期和成長期的公司不必去搞高分紅。因為這種公司規(guī)模擴張要求強烈、投資機會較多,若獲得充足資本,其發(fā)展速度就能加快。進入成熟期后,如果公司沒有更好的投資項目,可再加大分紅力度。一般來說,長期投資者選擇企業(yè)時,看重的往往不是短期分紅,而是長期股權增值。

其次,分紅規(guī)模要衡量投資機會和資本成本之間的關系。在企業(yè)資本回報率超出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時,財務杠桿能產生正面效用,能為股東創(chuàng)造出超出資本成本的價值,此時不適合高分紅。反之,若資本回報率低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企業(yè)則應將留存收益通過股利形式分配給股東。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