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科股份信披、擔保違規(guī)被股轉系統處罰

2016/09/05 16:37      唐茗熙 唐茗熙

挖貝網訊 9月5日消息,新三板公司聯科股份(831458)近兩年來為關聯公司拆借資金、提供擔保等內部決策程序不合規(guī),并存在未對外進行公告披露的情況,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近日遭到股轉系處罰。

挖貝網從公開資料獲悉,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間,聯科股份與山東聯科白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炭黑”)、山東聯科卡爾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爾迪克”)等關聯方發(fā)生資金拆借、擔保等關聯交易,且未履行必要決策程序。

查閱聯科股份2015年年報,挖貝網發(fā)現聯科股份與白炭黑、卡爾迪克在2015年未履行必要決策程序的偶發(fā)性關聯擔保及往來借款合計2.03億元,公告截圖如下:    

聯科股份信披、擔保違規(guī)被股轉系統出具警示函

另外,2015年12月14日聯科股份在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交易及對外擔保議案經后,并沒有對外進行公告披露。

在以上行為中,股轉系統認為聯科股份存在違規(guī)情況。首先,未能根據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對關聯交易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其次,未在臨時報告或定期報告中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細則、業(yè)務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

對此,公司及其董事長吳曉林、董秘鄧金杰被股轉系統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jiān)管措施。

據挖貝網了解,根據股轉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及業(yè)務的規(guī)則規(guī)定,掛牌公司及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負責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另外,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應當經過股東大會的審議,并要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且對外提供擔保的(掛牌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應在事情敲定后2日內對外披露。

聯科股份在收到警示函后表示,將會組織公司高管及相關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管理制度,強化信息披露管理,重新確定規(guī)范信息披露事項的業(yè)務流程,同時加強與主辦券商的溝通,提升公司及相關人員運作能力及風險控制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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