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貝股份因虛假材料遭處罰 申請復議不接受

2016/03/01 15:51      謙墨 邵在波

挖貝網(wǎng)訊 3月1日消息,藍貝股份(832730)在一項政府采購中被財政局認定為虛假材料,公司發(fā)布公告表示不接受行政處罰,將申請行政復議。

藍貝股份于2015年9月11日在隆化縣教育體育局班班通一體機政府采購項目中所提供的教育部教育裝備研究與發(fā)展中心“產品監(jiān)制證明”資質被隆化縣財政局認定為虛假材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違反了第七十七條(一)項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相關規(guī)定,擬對藍貝股份罰款叁萬伍仟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藍貝股份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隆化縣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藍貝股份公告說明顯示,公司不接受隆化縣財政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將在規(guī)定時間向隆化縣人民政府或者承德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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