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伯高價購助聽器 效果不佳退貨難

2009-07-07 02:50:37      許方健

  八旬老伯希望免費退貨;店方稱需支付7140元成本費

  ■新快報記者 許方健 實習生 吳筍林/文

  88歲的胡伯因聽力衰退,花了23800元在某助聽器銷售店買了一助聽器,試用半年后,胡伯覺得該助聽器效果不佳,于今年6月24日提出退貨要求。昨日,店方表示,該助聽器僅在售出三個月內、排除人為損壞等機械故障的情況下才可免費退貨,現在如需退貨則要支付7140元成本費;但胡伯及家屬認為,店方在售賣助聽器時并未告知這一關鍵信息,店方應免費退貨。

  投訴 戴助聽器還不如不戴

  胡伯的右耳在十幾年前就已失聰。兩年前,他的左耳也開始出現耳鳴,聽力出現衰退。去年12月26日,他在天河區(qū)黃埔大道某助聽器店購買了一價格為23800元的耳背式助聽器。胡伯稱,因使用該助聽器時耳朵里有很多噪音,于是他兩次前往該店進行調試,但效果仍然不佳,“戴上助聽器后聽人說話,還不如沒戴助聽器時清晰”。

  今年6月24日,胡伯與家人前往該店進行現場測試,因測試效果不佳,該店工作人員建議胡伯前往位于中山四路246號的總部,由專家進行測試。胡伯說,在該公司總部測試了6個多小時后,家人均認為該助聽器效果不佳。

  昨晚7時許,胡伯指著買來的助聽器對記者說:“現在我都不戴了?!?/p>

  回應 與該品牌助聽器無關

  胡伯說,6月24日在測試現場時,他與家人要求退貨,該公司表示同意退貨,但要求他付7140元成本費,理由是胡伯已使用該產品半年,超過了三個月的退貨期限。但胡伯及家人反對稱,店方并未告知明確的退貨期限。昨日,記者在在該助聽器的售貨發(fā)票及保修單上,均未發(fā)現退貨期限。昨日下午,該店總部一劉姓男員工表示,胡伯使用該助聽器效果不佳,主要原因在于胡伯耳朵的辨別能力不好,與該品牌助聽器無關。該工作人員說,6月24日的測試表明,該助聽器大約可以提高胡伯10%的聽覺感受能力。

  對于胡伯及其家人的免費退貨要求,該工作人員表示,胡伯必須支付7140元成本費,因為被退回的助聽器只能被銷毀,店方不可能再出售給其他顧客,“我們承擔剩下更多的損失”。

  但該工作人員也表示,在胡伯購買該助聽器時,店方確實沒有說明該助聽器的退貨期限,但對于店方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劉先生并未明確表態(tài)。

  律師說法

  消費者應索取發(fā)票和承諾書

  對于胡伯的這一投訴,廣州大同律師事務所的朱永平律師認為,由于該消費者不能出具購買時廠商或者商場提供的有關包退、換承諾證據,在法律上已經處于不利地位。如果要退貨,只能按照廠商或者商場的規(guī)定支付部分成本費用。朱永平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較昂貴商品時,消費者應有自主意識,做好通盤考慮。既需要索取正規(guī)發(fā)票,也需要索取廠商和商場的售后服務承諾書,并要求注明明確的保修期、包退換期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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