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實施 部分散裝食品仍未標保質期限

2009-06-02 07:02:05      駱智冕

  《食品安全法》昨起實施,部分商家仍有不足之處

  新快報訊 (記者 駱智冕 實習生 龐倩影)《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實施細則昨起正式實行。記者昨日走訪廣州多家超市后發(fā)現,大部分商家都已展開相關工作,但散裝食品的執(zhí)行情況仍參差不齊。

  記者昨日走訪多家超市后看見,大多數超市自制的熟食、糕點等無包裝的食品,都按規(guī)定放在專用的加熱設備或冷藏柜中,并標明了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各種信息。散裝食品則普遍未嚴格執(zhí)行,在多家超市,臘腸、干蝦米等商品仍然“裸賣”。

  在位于天河路口的某超市,記者在購買的散裝食品包裝上發(fā)現,價格標簽上除了商品名稱、價格、重量、包裝日期幾個簡單信息外,連保質期都未注明,也沒有標明保存條件、生產經營者等方面的內容。

  家樂福廣州區(qū)食品質量安全經理馮德悅稱,《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亮點就在于明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指引,這同時也加大了生產和經營者責任。超市的相關監(jiān)控力度也隨之加大了。

  多家超市均表示,對于標簽或包裝存在問題的食品,將一律清除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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