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方案下半年或推出 征收范圍將擴大

2008-05-05 00:43:23      s1985

    繼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表示資源稅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之后,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日前表示,下一步稅制改革的重點之一,是改革資源稅制度,加大保護資源的力度。稅務權威人士昨天透露,資源稅改革方案今年下半年推出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資源稅的征收范圍也將擴大。

    地下水開采或納入征收

    “在此次資源稅改革方案中,資源稅的征收范圍也將進行調整和擴大。”這位稅務權威人士透露,在目前的宏觀政策大背景下,節(jié)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越來越成為發(fā)展的焦點問題。資源稅改革方案考慮將原來沒有納入資源稅征收范圍的一些自然資源也全部納入資源稅征收范圍,比如地下水開采等,以促進資源的綜合利用,杜絕浪費性使用。

    從價征收擬不區(qū)分貧富礦

    “資源稅改革方案考慮將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即定率征收。不過從價征收可能不會有很強的針對性,也就是說,可能不會區(qū)分貧礦、富礦細化稅率標準。”這位稅務權威人士表示。

    目前,我國的資源稅是按照從量征收的原則征稅,即按照開采量來確定征稅的多少,例如一個油田或礦山,開采的油或礦是按照每噸的固定稅額來定額征收的,開采的數(shù)量越大,征收的資源稅也越多。

    資源稅的改革,擬按照從價征收的方式來征稅,即固定稅率,征收比例稅。這樣一來,礦產(chǎn)和鹽產(chǎn)品的銷售價格發(fā)生變化,資源稅雖然稅率固定,但稅額會跟著銷售價格發(fā)生相應變化,與市場行情的變動緊密聯(lián)系。但是,按照銷售價格來從價征收的方式,很難區(qū)分貧礦、富礦開采的艱難程度,而是統(tǒng)一按照銷售價來定率征稅。

    “資源稅改革中,從價征收與從量征收并存的征收方式更適宜。”財政部科研所研究員孫剛認為,在價格波動明顯的時候,按照從價征收的方式征稅比較理想;但是在價格相對比較穩(wěn)定的時候,繼續(xù)維持從量征收則是更好的選擇。“比如污染較大的高硫煤,它的價格比較低,如果按照從價征收的方式征收資源稅,高硫煤就比價格相對較高的低硫煤占便宜了。”

    加工企業(yè)成本壓力將加大

    “資源稅改革將導致資源稅稅負的提高。經(jīng)測算,礦產(chǎn)資源的資源稅將從每噸10元左右,提高到每噸20至30元。”這位稅務權威人士表示,資源稅的稅負成本提高,將促使企業(yè)加大資源的綜合性利用,促進節(jié)能減排。同時,在價格傳遞作用的影響下,加工企業(yè)的成本壓力也將加大。受時滯影響,這一壓力將在第二年顯現(xiàn)出來。RJ037

    新聞鏈接

    什么是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chǎn)品或者生產(chǎn)鹽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我國目前對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稅目征收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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